如墨公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零点看书网xxdcjt.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陆曜离开真武殿,本欲归家,忽见路边酒肆,想起怀锦先前夸过某酒庄的葡萄酒好,想着既然都出来了,便施法调转风向飞往酒庄,欲先订几坛,正巧遇见了庄靖与睿极在此饮酒,陆曜便与他们闲谈了一番,忽然觉得这睿极真君似乎在神官之中颇为活跃,此人举止有礼言谈风趣,极易相处,面对三界之中不平之事亦大胆会指出不公处,属实难得。
几日之后,睿极家的人突然来报案,说是自家后山的小河中打捞出了疑似尸块之物,来请真君查验,陆曜便带了五六个天兵去了睿极的住处,睿极虽站在门口相迎,却面色煞白,险些要站不住了,陆曜问可是身体有恙,睿极只道是受了惊吓,如此胆小,让真君见笑了。
“这样的事,若受到惊吓也是常理之中,真君不必介怀,也无需太在意礼数了,接下来的事让旁人带我们过去便罢。”陆曜道。
据韩家的下人说,案发地是后山上靠边的一条小河,今早上巡山的人见河道里有些脏物,就叫人来捞,起初捞起些一团团的东西,都不认得是什么,直到后面勾出了个满是头发的脑袋来。
陆曜带着人在小河里上下打捞了一遍,只捞得了部分尸块,剩下的估计是因为体积过小被冲去了下游,根据骨骼推断,尸体为女性,凡人,尸长五尺,内脏遗失,皮肤高度肿胀,存在大面积烧伤,伤口粘有织物碎片,部分表皮脱落,肢体切面无被烧灼痕迹,推定为凶手对尸体进行火烧之后再进行分尸。尸体头皮及指、趾甲有部分剥离脱落,存在生活反应。尸体角膜混浊,睑结膜有出血斑点,外耳道有裂伤,颈部有环形勒沟。
根据尸体上目前获得的信息,陆曜初步推断死者生前是与人发生过打斗,被勒晕之后又被误以为死亡,凶手可能想要使用焚烧的方式来毁尸灭迹,然而却未使用酒或油,尸体无法烧起来,便改为分尸抛入水中。
至于尸体的死亡时间,陆曜注意到这山中气候较他处更为寒冷,而河水也较为湍急,故让人去买了新鲜的猪肉来抛入河中,检测肉的含血量及腐败程度用以辅助判断。
在等待过程中,陆曜带着天兵往河流的上游寻找,在走出后山数十里地之后,果真在河边发现了仅有一层薄土遮掩的焚烧痕迹以及血迹,从拙劣的作案手法以及现场毫不掩饰的程度,陆曜推断行凶者是临时起意,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平时也较为随性,大概是当地的地痞流氓之类,联系了真武殿驻守此地的神官。
这边也测出了死亡时间是两日前,现场附近的的土地庙中值守神官也说两日前当地有名的一个游手好闲、惯欺男霸女的流氓卜安宁,正午时带了火种上山,被山妖来告了状,神官满山的找他,他却直至傍晚方下山。
卜安宁在又一次街头闲逛之后被天兵带走,起初被讯问时
(本章未完,请翻页)
还矢口否认,只说在山上走了,那天上山的人这么多,如何就说是我,莫要以为是神仙就能血口喷人了,天兵拿出在他家中搜出一个蓝底碎花的包袱,问:“这也是你的?”
卜安宁点头,天兵又问:“这里头的女装也是你的?” 卜安宁急忙改口:“是我捡的!是我捡的!”
那天兵不慌不忙地展开包袱皮,见上面一个血手印,卜安宁这才不再狡辩,俯首认罪。
卜安宁声称,两天前他带了斧子上山,想看看能不能砍几根木头回家,结果走着走着,瞧见前面有个小娘子一人独行,他猜测,个女子独自在山上走,多半不是什么正经人,兴许是大户人家的逃妾,或是偷了金银的婢女,最次就是个癫婆,姑且就抢了她那包袱来充作酒菜。
起初卜安宁是起了色心,结下腰带要从后面把那女子绑住,谁知那女子抵死挣扎,挠了他脸,他一生气手上用力就把那女子勒死了,他心知这山上常有人来,本想抛尸入水,却想起别人说尸体在水里泡胀了要浮起来的,便捡了些干柴放在她身上点了,哪知火烧不起来,眼看这烟要把别人引来,卜安宁又急忙把人砍碎丢进河里,捡了包袱回家,他以为尸体砍碎了就无人能看出,便拿了包袱里仅有的几钱银子出去饮酒了。
这碎尸案就这样破了,接下来的事就是将尸体还给死者家属,既卜安宁说那包袱是死者之物,陆曜查看包袱,在里面发现了几张潜州大衡县县衙的文书,根据时间进行排序,可得出一一名名唤祁绫芸的大衡县女子,在大衡县县衙状告一个男子喻乐康猥亵自己,七日之后又向县衙提出撤案,次日被喻乐康以诬告罪、敲诈勒索罪告到县衙。
可惜这堆文书里没有判决,陆曜不仅好奇这女子到底与祁绫芸有什么关系,从包袱里的物品来看,不像是会教女子读书写字的人家,要想查清死者身份,看来还得到大衡县一趟。
至大衡县衙,县官见上神到,自然是拿出十二分的礼数来接待,陆曜开门见山:“你县中可有一女子,名唤祁绫芸?”
“回上神的话,的确有这么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