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孩子是你的 (第1/2页)
邪骨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零点看书网xxdcjt.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到了幸福花园小区,来到自家楼下,齐辉不知是因为还没想好该如何向老婆交代而紧张,还是因为衣服都湿透了,确实很冷,总之他的身子一直在微微颤抖,并且在楼下徘徊了一会儿,这才准备上楼。
就在这时,从楼道口突然冲出来一个女人,一把抱住齐辉,越收越紧,女子情绪有点激动,颤声道:“我滴大少爷,我滴大总裁,我滴心肝宝贝,看你冻成啥样了?让我来给你暖暖吧!”
这突如其来的举动,不光是齐辉吃惊不小,就连齐娜也倍感诧异,她在想,这是哪里冒出来的一个疯女人,上来就抱住人家的男人,说这些肉麻的话。难道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
短暂的懵逼过后,齐辉马上嗅到了一股熟悉的气味,这气味中掺杂着一丝略显浓重的马蚤味,身上散发出这种气味的女人多半不止一个性伴侣。他的大脑就像电脑的中央处理器一样,快速分析过后,立刻得出了结论。这气味的主人正是那个网红果果。
上次果果被他的死对头吴晓光给利用了,当着他最好的兄弟张凡和林世豪的面说了很多挑拨离间的话,致使他们兄弟三个分道扬镳。齐辉对果果可谓是恨透了,不过那天,果果大概是受到了吴晓光的指使,厚着脸皮一直跟着齐辉,还说要做齐辉的女人,明显是挑拨完了他们的兄弟情还不算,还要把他跟程晓露这对鸳鸯也给拆散了。
那天晚上,齐辉不知给两个兄弟打了多少电话,想解释清楚,可是张凡和林世豪一直在喝闷酒,也不接电话。齐辉感觉非常失意,仿佛被全世界给抛弃了一样,心烦意乱的他就进了一家酒馆借酒浇愁。而果果似乎还不肯放过他,也跟着一起进去喝酒,期间又用语言刺激齐辉。
齐辉实在忍无可忍,再加上那晚确实喝了不少,他产生了一个邪恶的念头去报复果果。他把果果拖到车上,把她给办了,那一次可以说非常粗鲁,把她弄得死去活来。直到稍稍解气了,又把她推下车去,将她丢在大街上,自己开车扬长而去。
本来这一阵子忙得焦头烂额,无暇顾及果果那笔账,他已经渐渐把对果果的恨意放下了,毕竟这个女孩在金钱和权势面前活得那么卑微,而且又是被吴晓光给利用了,想想也确实可怜。齐辉事后回想一下,那晚的报复方式确实有些荒唐,自己还觉得挺羞愧的,他只希望果果永远不要出现在他面前,这一页就算翻过去了。
没想到的是,果果今天竟然用这种方式突袭他,而且肯定是事先在这边埋伏很久了,专等齐辉赶到,她就果断采取行动。这要是被程晓露给看见了,那还不闹翻天了?
想到这儿,齐辉的怒火又被勾起来了,他一下子挣脱开果果的束缚,猛地推了她一把,她就一屁股跌倒在地上。
“果果,你不是一个网红吗?想耍马蚤就去对着你的那些粉丝耍去,不要缠着我!你拆散了我们三兄弟还不甘心,难道还想拆散我的婚姻吗?你可真够歹毒的,我告诉你,吴晓光不是个好东西,等他觉得你没有利用价值的时候,就会毫不留情的把你给卖掉!这是最后一次警告,你再这样没羞没臊的缠着我,我真的对你不客气!”
本以为果果会暴跳如雷,可没想到她居然不知廉耻的向齐辉抛了一个媚眼,将手指放进嘴里口允口及了一下,抬起一只柔弱的手臂,嗲嗲的说:“辉哥哥,你好粗鲁,来嘛,扶我一下下啦!伦家知道吴少爷一肚子坏水,所以这些天伦家一直躲着他,以后也不会再跟他联系,我只要有你就足够了。吴少爷再牛逼,也赶不上你的一个脚趾头,因为你才是丁氏集团真正的接班人,我要是攀上你这个高枝,立马就会野鸡变凤凰,再也不用在网上耍马蚤卖萌,那么辛苦的费尽心思赚钱,我以后会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我又不傻,还怎么可能帮助吴晓光对付你呢!相反,我倒是很乐意帮着你复仇!”
面对着这样一个赤裸裸拜金,厚颜无耻到令人发指的网红女,齐辉自不必说,就连齐娜都差点恶心的吐了。
“呵呵,你确实是一只到处杂·交的野鸡,而且野鸡是永远变不成凤凰的。”齐辉冷冷一笑,揶揄道,“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是不会产生任何交集的,你不要痴心妄想了。”
果果收起谄媚的笑容,目光突然变得很冷酷,她从地上爬起来,一把抓住齐辉的手,放在她的肚子上,冷笑道:“感受到什么了吗?呵呵,没有任何交集?我痴心妄想?有本事再把刚才的话对你未出世的儿子说一遍,让他也听听!我现在怀了你的种,你爽完了就想不认账了,没门!给你两条路,要么负责到底,要么我把消息捅到网上去,看你还能不能保住代理总裁的位子!”
此言一出,齐辉和齐娜都惊呆了。齐娜看了看果果,接着又看了看齐辉,结结巴巴的说:“堂哥,你们……怎么搞的……”
“娜娜,你别听这个疯女人胡说八道!”
齐辉把果果拉到一边,压低声音说:“什么儿子女儿的,你到底想怎样?!我不知道吴晓光又给你出了什么幺蛾子,让你来对付我,总之我最后再说一遍,适可而止!那些试图挑战我底线的人最终都会死得很惨。”
果果假惺惺的挤出几滴眼泪,委屈的说:“辉哥哥……”
“不要叫我辉哥哥,我感到恶心!”
果果冷哼道:“你感到恶心?那天晚上你搞得正嗨的时候,怎么不觉得恶心?将来儿子生出来,你也会觉得恶心吗?我肯定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你的,你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